close

韓文口譯

「殘廢」兩個字不克不及用了?最少在律例中,將來可能行欠亨翻譯為相符「身心障礙者權力公約(crpd)」要求,金管會研議批改「保險法」,擬修改此中5條,有「殘廢」文字的條則。據了解,金管會稍早曾提出,比照日本,以「障害」替換「殘廢」,但身障整體仍認為有輕視意味,最後會用哪些文字替換「殘廢」,金管會還在傷腦筋。

但到底用哪兩個文字代替「殘廢」,金管會原進展比照日本厚生勞動省法令,用「障害」兩字代替「殘廢」,日本一般也經常使用「身體障害、精力障害」字眼。但當地身障團體人士仍認為,「害」字照舊有輕視意味,而表達反對,也是以,在「殘、廢、害」3字都不克不及用的條件下,保險局強調,還在盡力想替代文字中。

為吻合身心障礙者權力公約精力,身障集體要求下,金管會考慮點竄「保險法」中有關「殘...
為吻合身心障礙者權力公約精神,身障集團要求下,金管會斟酌點竄「保險法」中有關「殘廢」字眼。記者孫中英/攝影。

若用「全法律王法公法規資料庫」檢索,中心法規中,有「殘廢」字眼的有87項,包孕「民法、勞基法、公事人員選舉免職法」中都有,甚至連「憲法」第155條都寫有「... 人民之老弱殘廢... 」字眼翻譯若加計各級機關管轄律例,有跨越400多項法規,仍有「殘廢」文字,此中又之內政部和金管會,各有跨越100多項律例最多翻譯

台灣在2014年頒布實施「擬定身心障礙者權力公約實施法」,該法第10條劃定,各部會「不相符crpd公約」精力的律例,須在該法實行「3年內」、即本年12月3日前,完成律例增修或廢止。現行各部會多項律例中,都有「殘廢」字眼,但身心障礙人士認為,「殘廢」是對身障人士具「輕視」的文字,不相符crpd精力,應當廢除。

金管會保險局示意,為合適crpd要求,今朝正在研議,是不是批改「保險法」第125、128、131、133及第138-2共5條條則中的「殘廢」文字,若確定點竄,將創下金管會初次純真批改保險法「名詞」先例,別的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」,也會一併批改翻譯由於「3年修法」大限,本年底將屆,目前規劃,最快在立法院本會期點竄保險法等母法,其他子法、保單條目、產壽險公會自律規範再跟進批改。



文章來自: 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239/2705669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公司02-77260931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翻譯社
    全站熱搜